首页 行政动态 北孟医疗损害起纠纷,昌邑法院案结事了赢民心

北孟医疗损害起纠纷,昌邑法院案结事了赢民心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化、对抗强的特点,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困扰民事审判工作的一大难题。近日,昌邑法院北孟法庭在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诉前、诉中尽心释法、耐心调解,在判后强化答疑,促进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某村村民因多日身体不适,先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后到村卫生室进行输液治疗,回家后出现呕吐现象,先后被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院就诊,但因病情发展较快,于当日即被宣布临床死亡,其死亡后未进行尸检即火化。因当事各方矛盾巨大且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死者近亲属将为付某某诊疗过的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诉至法院。

2
审理过程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审理难度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承办法官通过认真阅卷,分析案情,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不易调和,而深受亲人死亡打击的原告情绪十分激动,一再声称要到上级政府和医疗机构上访,并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巨大损失。该案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未调解成功。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医疗机构是否有诊疗错误、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激烈交锋,法庭气氛一度十分紧张。承办法官及时缓和气氛,平复当事人的情绪,尽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却坚持各自观点,始终不肯让步,终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和解。庭审后,承办法官先后十余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双方提供调解意见,双方的分歧虽然逐步缩小,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在因死者未进行尸检即火化,存在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鉴材不足、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多次与原、被告和鉴定机构进行协调对接,核实补充鉴材,依法协助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承办法官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依法认定了各方责任,依法作出了判决。

3
判后答疑
判后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类似案例,以案说法向双方做了充分的判后答疑,通过承办法官对判决的法律依据及判决结果耐心释明,消除了双方的情绪,打消了疑虑。被告也在短时间内自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案件的办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取得了服判息诉、胜败皆服的良好效果。

供稿:北孟法庭
编稿:董 津
审核:卢 栋

关于作者: 昌邑之窗

小城昌邑,欢迎来做客

热门文章

© 2022 昌邑之窗 (海外版)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鄑邑文摘 | 站点地图 | 声明:原站关闭后,由海外游子搜索历史数据复开,不提供交互,仅作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