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动态 昌邑市引进大学生人才生活补助申领办理指南

昌邑市引进大学生人才生活补助申领办理指南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潍人才办字〔2018〕5号)规定,大学生生活补助支持对象及补助标准如下:
(一)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二)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 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三)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四)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潍坊。
(五)本办法中大学生是指自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政策时限
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潍人才办字〔2018〕5号)规定,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潍坊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相应材料电子版:
1.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以上证件、证明须原件;
③《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④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⑤就业大学生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原件,自主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
⑥个人社保缴纳明细。
2.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
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
④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
⑤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二)审核。用人单位按月通过服务平台上报材料,人社部门同步审核。
(三)公示。在上报的同时,用人单位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毕业院校、引进时间、申领标准等),在本单位及所在车间(班组、科室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审核单位,相关图片资料用人单位留存,以备检查。
(四)发放。属于人社部门审核的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专门账户,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
四、申领渠道
用人单位通过潍坊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平台(https://web.sdwfhrss.gov.cn/tcmp/logonDialog_wfshbt.jsp)线上申领。
五、政策咨询
昌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系电话:0536-7123768、719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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