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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去手铐的警察

    

        人生是一个飘忽不定的弹性系数,因为可变量无穷大,所以就有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悲喜剧。

        他刚从警校毕业时,是那么的意气风发。穿上那身上白下蓝的警服,一股说不出的神圣涌上心头。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的确,他那时候才23岁,英俊挺拔,再加上国徽领章的衬托,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小伙子帅呆了!”

         他被分配在平顶山市新华分局刑警队,成了一名光荣的刑事警察,并很快因为工作突出,被提拔为中队长。在他工作的第五个年头,局领导找他谈话,问他愿不愿意去一个县级市当公安局长,就在他对组织称考虑一下的几天里,一件意外彻底改变了这个骨子里都写满警察味道青年的命运。

          那是1982年7月4日的晚上,这个令他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大哭一场的日子。那天下班后,他和几个同事一起喝酒,突然接到分局命令,称晚上有统一行动。于是他不敢怠慢,立刻骑上自行车,身着便衣去火车站巡逻。期间发现一个独处的姑娘,职业的敏感让他觉得有问题,经过简短的问话,姑娘始终支支吾吾,于是他决定送她回家。

           然而路上姑娘始终不说自己家在哪里,他经过多次努力未果后,提出让姑娘骑自行车回家。“明天早上你给我送到局里就行,我是新华分局的”,事情本来到这里结束,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偏偏这个姑娘不回家,让他再陪着走一段,那时的他毕竟还是个20多岁的青年,忍不住逗了姑娘一句:“那你怎么感谢我?亲亲我?”——说完后,他也后悔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公安人员该说的话啊!这句“亲亲我”也为事情的下一步恶化,埋下了那么无奈的伏笔。

            终于快天明时,她把姑娘送到她同事家里,自己就回家了。第二天上班,他被叫到会议室,意外的发现局长政委都在,而且气氛相当严肃!这时候他才知道,那姑娘竟告他强奸!

             接下来人生就大调了个儿,他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强奸罪”被判了5年刑,由一名光荣的刑警中队长沦为阶下囚,“我没有触犯刑法,更不是强奸犯”他在逮捕证写下了这么一行字。然而事实却是那么无情!他还是锒铛入狱了!事后,他这样回忆那段日子:“只有努力说服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自己才有活下去的希望”。去劳改队那天,妻子带着五岁的女儿去为他送行,隔着铁窗,他强作欢颜对女儿说:“乖女儿长高了,来!爸爸抱抱!”女儿厌恶的往回躲着:“你不是爸爸!你是强奸犯!”——那一刻,他的心碎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姑娘是受男友别有用心的挑拨,栽赃与他。服刑期间,那个姑娘也去看过他,向他忏悔过,并承诺自己刚处对象,等结婚后就为他洗脱罪名。这个善良的警察答应了,然而就在他度日如年的守望中,那个姑娘却又一次伤害了他,因为害怕背上诽谤的罪名,她食言了……

              再后来,他刑满出狱了,妻子早与他离婚了,工作自然没有了。他那段时间捡垃圾,干建筑,一有点积蓄就上访说明情况。这期间有一个可怜他的女人跟他结合到了一起,与他一起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有一次,他们一路近乎乞讨来到了北京,在中南海,妻子拿出一大摞反映他冤情的传单,要和他一起分发。他犹豫了一下,说:“算了吧,在这么严肃的地方,不能乱来。再怎么说我还是个警察呢!”这一句“我还是个警察”把妻子心中的委屈彻底惹火了,在一份歇斯底里的狂吼后,这个本质还是深明事理的女人望着他善良,无辜的眼神,还是理解了他内心深处那种“公家人”做事特有的原则性,默默收起了传单……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时间在他日复一日的上访中匆匆而过,他在一次去公安厅上访时,通过办公大厅内的仪表镜,看到里面的自己是那么苍老和憔悴不堪。他这才想起自己也是50多岁的人了,要是不出事,自己现在至少是一级警督了吧?他苦笑着屈指计算了一下,无奈的摇了摇头……

                事情的转机是在那个瓜果飘香的深秋,他突然被通知到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谈事,还是在会议室——是新华分局,但不是当年的那个会议室里。两位年轻的局长政委接待了他,首先和蔼的和他握了握手,称:“前辈受委屈了!”这句话,忽然就使他的眼泪夺眶而出。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就令他——这个上访几十年没落一滴眼泪的汉子嚎啕大哭了。他的问题被查清了!原来在一位政法界高层领导的具体过问下,他的案子彻底平反昭雪,具体赔偿细节不谈,他的名誉在那一刻澄清了!“考虑到你离退休还有一年时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考虑你的实际情况,决定安排你到新华分局户籍科工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下周一就报道吧”,年轻的政委拿出那份盖有“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印章的红头文件,他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放声大哭着,谁拉也不起,政委和局长见状,眼圈也红了……

               他重新穿上了警服,不过已经不是当年那种上白下蓝了,这种完全按照国际样式制作的警服让他有一点不适应,他脸红着照了一下镜子,这个白发苍苍的老汉竟有一种当年的羞涩。他记得自己77年去新华分局报道时,试穿新发的警服,他的裤子有点肥大,还是当时健在的母亲连夜挑灯给自己改好的,“儿子是公家人了,可耽误不得”,娘层层皱纹舒展开的笑脸在他眼前浮现出来,还有爹为庆贺他光荣成为一名警察,请乡亲们喝的“地瓜烧”。后来娘为他的事情哭瞎了眼睛,和爹在忧愁和期盼中含恨离世。“要是爹娘现在还活着,看到我被平反了,该有多高兴啊!”想到这里,泪水再一次打湿了他的双眼,滴落在簇新的警服上……

              那天,他去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作为重新参加工作的纪念。然后买了很多糕点水果,去给爹娘上“喜坟”。在坟头,他烧了一张自己新拍的照片。然后放了一挂长长的鞭炮,鞭炮很响,很脆,在风中传出很远,很远……

           (后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只不过结局没有这么美好。“他”叫刘国强,曾经是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的一名刑警中队长,在1982年7月4日执行巡逻任务时,被诬陷为强奸犯。在服刑5年后,出狱上访至今,未果。

             我在这一期的《家庭》中得知这个故事,又在百度搜索到了刘国强图中近照。28岁时就干刑警中队长,他原本有一个多么美好的未来啊!而现在的他不但上访无果,连见一眼失散多年女儿的愿望也难得以实现……

              我在替他叹息命运不济之余,满怀祈祷写下了这篇《摘去手铐的警察》,愿拙笔化作马良手下的那支神笔,在刘国强有生之年,还他一个清白……

               祝福刘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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