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深的敬意,把此文献给大明功臣黄福和朱高煦两位在天之灵。
云南省的第一任布政使官吏,他是我们昌邑市文化局领导张葆海的先祖。他曾是一个划时代的官职,他的出现体现了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国家行政强势,同时,也是当地少数民族人民真正得解放的一种表现。
布政使司为明清两朝的地方行政机关,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管理一省民政、户籍、赋税的部门,与提刑按察司(主管刑狱诉讼)和都指挥使司(主管军队卫所)并列为明朝一省的三个主要机构之一。其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
每当一提起贤相黄福征安南,人们往往在头脑中出现黄福征伐安南后,就在安南治理那个交趾。这是一种误解。从黄福的官职看,征安南时,他仍是大明帝国的工部尚书,在其位就谋其政。你从黄福的奉使安南水程日记中也能看到,他当时的督造瓷器、铜钱、云锦、折扇,生产茶叶和粮食的指挥权在整个江南包括西藏各省,另外还有越南、缅甸等附属国。
每当一提起汉王朱高煦的藩国在云南,人们往往也会想象到汉王只是偏居云南,实际当时汉王的军事指挥权就是江南各省,有沐英和张辅统领的两支地方部队,也就是江南一带的工匠们,他们有战事出兵,无战事生产。
在长江以南的各省,起源于汉唐时期一种土司制度,曾长期存在。就是中央王朝对鞭长莫及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首领宠以职官名号,通过他们进行间接治理,表示对王朝的臣属。土司官实行世袭,他们常宗族争袭,或土司间仇杀,对被统治者残酷压迫。
朱元璋曾指出:土司制度这种“御蛮之道”的政策,是建立在民族压迫的基础上的。于是自明初自贵州始实行改土归流。
黄福和汉王他们在江南治理,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直至明永乐十一年才在云南、贵州等省设置布政使司。完成了改革千百年以来的土司制度。将当地少数民族百姓解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完成了一个人类的进化过程。
张保海先祖,担任第一任云南布政使,于永乐十五年,随汉王朱高煦就封乐安,而改任青州府官,居寿光。我们通过一个家族的家谱对先祖官职的记录,了解了一段国家的历史,这是较具体和真实的历史佐证。也是对黄福和朱高煦重要历史人物的重大历史贡献的铁的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