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昌邑市人民政府被评选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昌邑市人民政府被评选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昌邑之窗 发布于 2007年11月27日 评论(0) 阅读(147) 近日,我市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该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08个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其中山东有5个单位榜上有名,具体名单如下: 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区委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区委 山东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