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邑市看守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这是该看守所第十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
近年来,昌邑市看守所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创新完善勤务工作机制,深化等级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做到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不放松,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保安全,确保了28年安全无事故;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情感教育与自我教育、家属规劝与重点教育、典型引路与现身说法“四个结合”,因人、因时、因事施教,将教育工作向深层次、效果化发展,使一大批在押人员走上了新生之路。曾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模范看守所”称号,先后10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孙海波等先进人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