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一男子见一停工的施工地平时无人看管,便起贼心,十余天内,先后四次伙同他人窜至该处实施盗窃,涉案价值50000余元。
温某(男,21岁),初中毕业后一直跟随其叔叔在海上捕鱼。2009年8月份的一天从海上捕鱼回来,看到北海边不远处有些平房,从别人口中得知,北海边上有个拦海坝的工程,后来停工了,平时很少有人过来。温某心想,屋子里应该还有不少东西,于是想进去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偷出来换些钱花。后温某多次到该处察看,均未发现有人来看管。
2009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温某开着自家的拖拉机,拉着其朋友曹某、徐某来到北海边附近的工地处,温某用自带的钢锯将院门锁弄断,进入屋内,将三台电机、30余个铁蒸盘、一台馒头机拆分后抬到拖拉机上。后温某将盗窃来的物品卖到一废品收购站内,非法获利600元。
初次作案后,温某曾偷偷到现场查看情况,觉着他们的行为好像没有被人发现,尝到甜头的温某等人在初次作案后的第五天晚上再作案,将停在院内的解放卡车发动机、后桥及传送抽拆走。十余天的时间,三人先后四次窜至该处盗窃电机、馒头机、揉面机、搅拌机、液化气钢管、潜水泵、捕鱼用的水漂及解放牌卡车部分配件等,只要能换钱的均被洗劫一空,涉案总价值50000余元。
2009年9月27日上午,承包该项工程的李某到工地上开卡车时,才发现招了贼,立即报了警,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报后,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工作,初步确定了柳疃镇的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缜密侦查,于2009年9月28日上午,在温某家中将其抓获,后在一家网吧内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二人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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