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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遭遇“霸王暖”律师称物业违规

    10日的供暖日子越来越近,在许多市民盼望暖流提前到来的时候,有一部分市民却在为如何不供暖而不影响正常生活发愁。昨天,数位读者向本报反映遭遇“霸王暖”的困惑。

    孙女士常住潍坊城区,但她在昌邑市新天地小区还有一套住房。因为很少去住,她希望今冬新天地的那套住房能够不供暖。但是物业部门表示,不供暖可以,但必须停水停电,而且一直要停到这个采暖季结束。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昌邑新天地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称,如果一部分业主不供暖,而其他业主供暖,不供暖的户很可能无偿利用了供暖户的“暖源”,所以物业鼓励业主都供暖。具体的情况,要到供暖的时候再跟供暖等单位一同协商。

    寒亭区纺织新村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今年初入住该小区的,由于刚结婚,再加上夫妻二人白天都要上班,在家中的时间很短,所以希望家中不供暖。她家电卡上的电即将用完,当天她到物业充电费,但遭到了拒绝。物业称,不交取暖费,便不给充电。

    对此,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的张佃军律师认为,供“霸王暖”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供暖是业主完全自愿的一种选择,供与不供业主都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物业公司无权以停水断电要挟业主供暖。如果物业一意孤行,业主可以先和其协商,没有结果的话,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昌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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