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下午,在昌邑市纺织厂内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奎聚派出所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对两名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09年11月1日上午,在化工厂车间内,该厂女职工齐某的机器设备出现了故障,负责维修的男同事孙某便又照旧给其查找故障原因,当孙某还在为找不出故障原因而发愁时,在一旁等待的齐某唠叨她的工作数量老是拖后,就是孙某总是给她维修设备慢导致的,开始责怪孙某,彼此焦急的两人为此吵了起来,在同事们的极力劝解下得以平息。窝了一肚子火的齐某晚上回家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徐某,徐某感到自己的老婆受了欺负,于第二天下午气冲冲地窜至厂内,打算找孙某理论。在厂院内正碰到孙某端着一只玻璃杯在喝水,徐某质问孙某为什么总是与其老婆齐某过不去,年轻气盛的两人你刚我强,几句话不投机便撕打起来,徐某一拳头将孙某的右眼打成了乌眼青,孙某顺手用玻璃杯将徐某的左耳划得鲜血直流,两人是两败俱伤。
两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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