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家住都昌街道的冯先生反映,他与妻子结婚已经一年多了,妻子的户口至今还是放在北孟镇前夫的村里。原因就是冯先生的户口在工厂的集体户口上,但现在他早已离开该厂了,也没有自己的房产,妻子的户口从前夫那里迁出后无处落。户口落不下,就难以要孩子,这让年近四十才结婚的冯先生焦急不已。
北孟镇党委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女方结婚后,应该把户口迁到男方那里去,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计划生育。得知冯先生的情况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助协调。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昌邑市公安局都昌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说,冯先生可以协调他户口所在的工厂,看是否可以接受刘女士,开具一个落户证明,然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具体事项。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冯先生夫妇要找到一个能接受其落户口的地方,民警才可以办理刘女士的户籍迁移问题。
(编辑:TopC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