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邑市坚持一手抓党员干部管理,一手抓基层基础建设,有力地稳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根基。
把做好党员干部计生管理工作作为计生工作的“先头”目标,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档案,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及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全部建立电子档案,严密监控其生育行为。对违反计生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近年来,已有13名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下大气力夯实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块基石”,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控能力。全市691个村(居)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行了契约化管理。全市各村(居)都成立了计生协会,健全了协会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对各居民小区的计生管理,建立了属地管理为主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机制,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切实做到了无漏洞管理、无缝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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