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窗口,驾驶员是一张张城市名片,是城市文明的光荣使者,弘扬交通文明我们责无旁贷……”8月26日,在市交通运输局举行的“文明使者行动”誓师大会上,面对台下的百余人,驾驶员刘照民在话筒前郑重表态。
近日,市委宣传部和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联合在全市交通服务行业开展以“做文明使者,展昌邑风采”为主题的“文明使者行动”。该项行动从今年8月份开始,到明年7月底结束。广大市民可以作为义务监督者,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文明使者行动”具体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公交行业:车辆设施要整洁干净,车厢内应定期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消毒;设备齐全良好,消防器材和垃圾容器齐备有效,窗帘随季节配备;营运标志齐全统一;服务投诉电话。要张贴或喷印在车门内上方。驾乘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按规定置放或携带营运证,佩带由市城市公交管理部门规定的服务证;文明行车,禁止在行车中与其他车辆追抢;禁止私自甩站、改道和占两条车道停车;营运中严禁打手机、吸烟、饮食、聊天。班车客运业:车辆应悬挂服务监督牌、线路标志牌,配备消防器材;驾驶人员不能中途私自合车倒客,不私收票款,照顾重点旅客,方便旅客就近上下;班车乘务员要宣传起止站点、途经站点、班次及乘车安全等,途中上客要主动离座售票服务,照顾好重点旅客。出租客运行业:营运车辆尾气排放达到环保部门的检测标准,随车携带齐全有效的营运证件;出租标志灯、待租显示器、里程计价器、安全带、安全防护网、消防器具、服务监督牌等标志和设施完整有效,不得在车内外张贴广告、乱贴乱挂饰品及与运营服务无关的标示物;驾驶员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用语文明,微笑服务,态度诚恳、礼敬,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乱收费、乱讲价;不得拒绝载客、挑客、甩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擅自招揽他人同乘。
据悉,出租办、客运办组织出租公司、公交公司、长运公司对照优质服务文明车评比条件及考核标准,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申报名单。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科室、相关单位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采取明察与暗访、听取汇报与群众评议、动态管理与静态考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申报名单上的服务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市交通运输局对确定的拟命名的车型、车主姓名、车牌号码、运营线路向社会公开公示。并同时公布为民服务联动热线电话,随时随地的接受群众投诉、监督。
凡在活动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实施一票否决:出现乱停乱靠、随意调头、超速抢行等违章现象;出现交通事故的;不照章办事,出现倒客、宰客、甩客、拒载、抢客、欺行霸市行为的;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收费、随意要价的;出现其他不文明行为,被社会举报、被管理部门查处等造成影响的。(《潍坊日报.昌邑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