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继续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二是改进教育评价制度。在镇街区和学校层面,进一步完善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制度,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估。在教师层面,突出加强师德建设,实行师德考评前置制度。在学生层面,深入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把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作为中考招生重要依据。
三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教代会、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决策、管理、监督、评价,扎实开展学校办学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以群众满意度引领学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