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11月9日讯 11月5日,记者接到昌邑市民反映,昌邑的出租车不仅普遍存在开车不打表,不提供发票的现象,而且私自上调起步价。记者调查发现,昌邑的出租车司机将起步价从4元上调到5元,城区难见一辆打表的出租车。
11月5日,家住昌邑市奎聚街道的李女士从潍坊城区乘坐公共汽车回家,在206国道旁的豫园小区停车点下车,坐上一辆女出租车司机的车去往交通街佳乐家超市。对方开口要5元。“不是起步价就能到吗?”李女士不解地问。对方表示这就是起步价。但李女士发现每辆出租车的车身上均印有起步价4元的字样。
当这辆出租车起步后,李女士却发现司机只是将空车灯关了,并未打表。当李女士提出质疑,对方跟她说反正都是起步价就到了,用不着打表。
到达目的地后,李女士向女司机索要发票,对方拿出一沓发票,随手撕了一张递给了她。这张发票的金额为5元,印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客运出租专用定额发票(潍坊市)”字样,并盖有“昌邑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其实昌邑出租车的起步价是4元钱,拉起步价内的乘客利润很低,所以司机私下里将起步价上调了。而且昌邑市区并不大,对于距离远近司机都有约定俗成的价格。
在昌邑老汽车站附近,记者搭乘一辆出租车去往围子医院,司机开出了15元的价格,而且不打表。当记者提出要发票时,司机称出租车都没有发票。“起步价是5块,包含着1块钱的燃油费。”司机解释说,去围子医院不管打表还是不打表都是15元钱。而记者质疑车内没有张贴乘客需付1元钱燃油加价费标志时,对方则沉默了。
11月7日,昌邑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昌邑市出租车共有200多辆,同属于一家出租车公司。昌邑市内出租车的起步价一直为4元,未进行上调,也未收取燃油加价费等费用,除了4元起步价外,司机另外收取的费用均属违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要求出租车司机提供定额发票,而且搭载乘客必须打表,不得拒载。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出租车司机存在以上违规情况,应该记下车牌号码,并拨打7116798电话进行举报,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规定,双倍退还乘客的打车金额,并对违规司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