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是谁给了蓝湾物业电力经营的权利?

是谁给了蓝湾物业电力经营的权利?


潍水蓝湾售楼处沙盘,楼盘销售即将收官,“电力经营”却刚拉开序幕。

         鲁晚报<今日潍坊>报道 6日,家住昌邑潍水蓝湾小区的居民来电反映,她居住的小区电费都是去物业办理的。他们小区的电费都是按0.6元/度来收取的,比潍坊市物价局规定的每度0.5469元高出了近0.06元。对此,物业负责人解释,多出来的是用电损耗费。

        李女士以前在昌邑居住的小区的电费价格就是0.5469元/度,于是李女士再次打电话到昌邑物价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样收费是不合理的,电价收费不能随便增加。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解释是:小区收取了每户居民10%的用电损耗费,所以加起来就算是0.6元/度。

  昌邑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力公司是按照每度电0.5469元卖给小区了的,但是之后为什么变成了0.6元则不属于电力公司的管辖范围。之后记者又咨询了潍坊市物价局,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潍坊市的统一电价为每度电0.5469元,而该小区每度电收取0.6元/度是不合理的。居民用电价格是已经包含了用电损耗费之后的价格,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加收用电损耗费的。

        另据潍水蓝湾的业主投诉,潍水蓝湾物业不仅擅自加价经营电力资源,并且在所谓的“加价收取电损”的基础上,另外还个别收取楼道照明费等特别电费。不知道该小区把小区所有的费用都特别收取了甚至是超额收取了以后,继续收取的物业费该如何解释?

        失去监督的物业,如同失去监督的掌权者,最后的结果就是如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地践踏业主的利益,成为城市的祸害。而我们的电力执法、房管部门的物业管理、物价部门的物价管理都是监控他们的职能单位,为什么这么多管理条例和管理部门没有收住蓝湾物业的野马缰绳?假如这些职能部门过去不知道此类物业公司的非法电费问题,可是为什么报纸和电视台360的报道过后,如此物业还能如此狂妄地非法经营电力?难道被采访过得相关管理部门仍然还“不知道这这些小区存在非法收费行为”?

        一个城市的品味,不仅仅是优雅的环境,还有和谐市的民生活,有序的法制状态。如此明目张胆的乱收费现象所唯一能体现的就是“乱糟糟、无秩序”的城市状态。希望昌邑类似“蓝湾物业行为”的小区非法经营电力现象能尽早制止,以体现我们相关管理部门的勤政为民。

关于作者: 昌邑之窗

小城昌邑,欢迎来做客
© 2022 昌邑之窗 (海外版)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鄑邑文摘 | 站点地图 | 声明:原站关闭后,由海外游子搜索历史数据复开,不提供交互,仅作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