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要求,现将《昌邑市戴家官庄洪秋矿业有限公司扩界区(空白区)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验收备案前的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1年12月21日起至2012年1月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4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583540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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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邑市戴家官庄洪秋矿业有限公司扩界区(空白区)采矿权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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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