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我市3个单位和小区喜获潍坊市级“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称号

我市3个单位和小区喜获潍坊市级“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称号


美丽的新一中水系景观(韩瑞涛摄)

        近日,经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评定,授予昌邑市第一中学、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为2011年度潍坊市级 “花园式单位”称号,授予昌邑市文景明居小区(昌邑市兴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为2011年度潍坊市级“花园式小区”称号。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围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动组织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等社会绿化活动,涌现出一批“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人居环境得到日益改善,促进了城市和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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