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上午,昌邑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位于昌邑市天水路的某娱乐广场进行了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娱乐广场四楼未设置防火分区;南侧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四楼设置员工宿舍;北侧楼梯间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针对发现的问题,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当场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期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张贴了《临时查封公告》,向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了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随后,大队监督人员在醒目位置加贴封条,责令有关负责人加快整改隐患。
通过检查,有效提高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强化了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