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荔园小区连环套 不供暖也要钱要钱还限电

荔园小区连环套 不供暖也要钱要钱还限电

        11月27日,城西荔园小区居民张先生反映,他自从2009年入住小区后,冬季从未供过暖。11月26日,他去物业买电,物业给他一份通知,通知上写着冬季不供暖的业主按照取暖费的20%收取管道过道费,对既不缴取暖费又不缴过道费的业主物业将停止供电。通知同时写明,对不取暖而缴纳了过道费的业主,每年11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每月限供20元的电。昌邑市物价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收取张先生的管道过道费不合理。

  物业通知,业主不供暖全年限购电

        家住荔园小区小区4号楼2单元501室的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小区共有7栋5层高的楼,他是2009年7月3日领取的房屋钥匙,自从入住后就一直没有供过暖。2009年冬季供暖时,小区物业把他家的供暖管道给锁起来了。“26日我家的电用完了,我就去物业买电,但物业不卖给我,并且还给了我一份通知。”张先生说。

        张先生出示了物业给他的通知,通知上写道:经村两委及小区物业研究决定,若不取暖必须按取暖价格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过道费,如既不缴取暖费又不缴过道费的业主物业将停止供电;不取暖缴了过道费的业主,每年11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每月限供售电20元,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供电50元。“物业收费得按照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能村两委及小区物业一研究就可以收费,这太不合理。”张先生气愤地说。

  购电受限,家里开空调根本不够用

        11月26日晚10时许,张先生家的电用完了。27日上午10时许,张先生拿着电表智能卡到物业买电,经过一番协商后,物业工作人员只卖给了张先生20元的电。“我们家没有老人小孩,白天都在单位上班,只晚上回家睡觉,所以没有缴取暖费。但是晚上睡觉得开空调,每个月只卖给我20元的电,那根本不够用,可我无论如何跟物业解释,他们都不多卖给我电。”张先生说,他家是5楼楼顶,说他们蹭暖的话实在说不过去。该小区4号楼居民刘女士也表示,她家也没有供暖,她在11月初到物业买电时,物业只卖给了她家50元钱的电。

       27日下午2时许,张先生来到该小区物业询问收取过道费的标准,物业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关于严格执行供热价格的提醒告诫函》。告诫函中写明,2011-2012年度昌邑城区居民供热(循环水、蒸汽)终端价格统一按建筑面积24.9元/平方米执行。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收费的10%,即2.49元/平方米收取。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落款时间是2011年11月28日,落款单位为昌邑市物价局,并盖有昌邑市物价局印章。

  住户若从未供过暖,就不用缴费

  张先生表示,自己家从入住小区后从来没有供过暖,就不能按照“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收费的10%,即2.49元/平方米收取”这个标准收费。张先生给物业负责人打电话询问每月20元电不够怎么办,物业负责人没有做出合理化答复。

        市物价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11月28日,他们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供热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是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下发的,今年昌邑市的各小区仍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收费。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张先生家从来没有供过暖,就不需要进行缴费,而小区物业收取张先生家的管道过道费不合理。

        张先生说,他们小区的物业是社区居委会派人进行管理的。随后,记者又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都昌街道办事处,一位女工作人员对此情况进行了记录,表示将尽快与社区居委会及小区物业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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