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卓有成效地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市中小企业办公室申请成立了昌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该中心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隶属于昌邑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以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范围:
一、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项目管理咨询和创业辅导培训,促进创业发展,帮助企业申报各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开展信息网络平台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指导企业运用ERP系统管理企业。搞好“昌邑市窗口服务平台(即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昌邑网)”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推介昌邑中小企业,打造昌邑中小企业网络品牌。
三、开展银保企对接服务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积极与有关银行、担保公司合作,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放贷、担保活动,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争取优惠政策,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保险理财业务,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保险服务。
四、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市场营销、高层论坛等各类人才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协助企业申报潍坊市诚信民营企业和潍坊市特级诚信民营企业,为提高企业信誉度提供良好依据。
六、开展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引导企业开展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帮助企业申报各级技术创新、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协调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技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助推企业发展。
七、开展质量环境安全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
八、开展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劳动事务代理(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档案托管等)服务。
九、开展新上项目相关服务。协助中小企业办理新上项目的立项申请、各种报告编制及能评、环评手续的办理等。
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7212230
昌邑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3年3月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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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类 型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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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牡、渔业 |
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500万元以上 |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 |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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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3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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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6000万元以上且 |
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 |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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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2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5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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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5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5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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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3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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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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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3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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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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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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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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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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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且 |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且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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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3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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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且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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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以上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10人以上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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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型企业标准的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如工业大型企业标准即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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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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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