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潍教字[2013]7号)和昌邑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原则,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促进我校特色化办学。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
类别 |
普通 |
美术 |
音乐 |
体育 |
合计 |
招生 范围 |
|
统招 |
1241(含推荐生77) |
10 |
15 |
26 |
1292 |
全市 |
|
择校 |
247 |
2 |
3 |
6 |
258 |
|
|
合计 |
1488 |
12 |
18 |
32 |
1550 |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 4月25~30日,根据《2013年昌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2日~15日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
四、录取条件和标准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录取基本依据: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
2、录取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明显残疾。
(二)录取标准及办法
1、录取标准
依据综合素质与语数外等值,体育健康与理化等值,理化生实验操作与政史地生等值的要求将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确定每一组合的标准,对考生成绩等级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档次,根据考生档次按序录取。
|
组合 档次 |
一 |
二 |
三 |
|
综数英语 |
理化体 |
生政史地实 |
|
|
一 |
4A |
2A1B |
5B |
|
二 |
3A1B |
1A2B |
4B1C |
|
三 |
2A2B |
3B |
3B2C |
|
四 |
1A3B |
2B1C |
2B3C |
|
五 |
4B |
1B2C |
1B4C |
|
六 |
3B1C |
1B2C |
5C |
|
七 |
2B2C |
3C |
4C1D |
|
八 |
1B3C |
3C |
3C2D |
|
九 |
4C |
2C1D |
2C3D |
|
十 |
3C1D |
2C1D |
1C4D |
|
十一 |
2C2D |
1C2D |
5D |
|
十二 |
1C3D |
1C2D |
4D1E |
|
十三 |
4D |
3D |
3D2E |
|
十四 |
3D1E |
2D1E |
2D3E |
|
十五 |
2D2E |
1D2E |
1D4E |
|
十六 |
1D3E |
3E |
5E |
|
十七 |
4E |
3E |
5E |
说明:
(1)所有档次的标准是指该档次的最低标准。
(2)各档次标准是指组合内学科的平均等级,每一组合内各科成绩可以等值互换。例如:考生第一组合实际等级为ABAC则可转化为ABBB(1A3B)属四档。
(3)三个组合中成绩最低组合的档次即为考生的录取档次,例如:考生第一组合为五档,第二组合为三档,第三组合为一档,则考生的录取档次为五档。
(4)档次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综、数、英、语、理、化、体、生、政、史、地、实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例如:考生甲、乙的综、数、英、语的等级依次是AABB和ABBA,则甲考生的名次列前。
2、录取程序及办法
(1)录取推荐生。根据《普通高中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和《文山中学2013年推荐生招生办法》进行录取(附件1)。
(2)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依考生档次按序录取。
(3)录取统招生。推荐生、指标生均属统招计划,根据统招生剩余计划数、从剩余考生中根据考生档次按序录取。
(4)录取艺体特长生。从获得我校艺体特长生合格证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和考生档次按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附件2)。
(5)录取择校生。从报考我校未录取的剩余考生中依据考生档次按序录取。
(6)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我校的统招生计划。
(7)录取时从一档开始按序录取,满计划为止。若档次相同,择优录取。
五、综合素质认定
综合素质认定指毕业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二是毕业生在初中三年所获得的,能够反映个人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维度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认定结果分 A、B、C、D、E五等,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3)。
六、体育与健康考试
由教育局艺卫体安全科具体安排,录取时体育健康与物理、化学等值对待。
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由教育局电教中心具体组织,录取时实验操作与政史地生等值对待。
八、特殊考生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或地级市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5.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于4月30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九、收费
1、统招生:按照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2、择校生:学校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按照潍坊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十、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我校在工作中一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校内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将有关招生方案、评价结果、招生录取信息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切实维护良好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十一、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军
副组长:马花珍
成员:于清川 郭明智 杨德荣 王春峰 徐岩涛
(二)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1、招生办公室
主 任:郭明智
成 员:郭相梓 朱鹏飞 魏群先 史棕芳 管朝阳
2、推荐生、综合素质认定委员会
主 任:李志军
副主任:郭明智 王春峰
成 员:宋呈江 郭相梓 朱鹏飞
专家评审组 教师委员会代表 家长委员会代表
3、宣传组
组 长:朱光辉
成 员:张相富 朱象庆
4、纪检组
组 长:杨德荣
成 员:教育局监察员宋呈江 袁光明 班国艳
(三)机构职责
1、招生办公室
(1)负责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招生简章制定。
(2)负责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为招生录取提供准确的材料与数据及招生、录取期间的日常事务,同时负责接待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
(4)负责中考考务组织、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注册报到等工作。
2、推荐生、综合素质认定委员会
负责制定推荐生招生方案,推荐生的材料审查、面试综合测试,确定推荐生资格,确定综合素质认定办法并依据办法进行认定。
3、宣传组
通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标准及结果等。
4、纪检组
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查看招生信息请登录文山中学官网:http://www.cyswszx.com
咨询电话:15553611608 15553611635 15553611818 7191125 7128650
附件:
1、文山中学2013年推荐生招生办法
2、文山中学2013年艺体专业招生办法
3、文山中学2013年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
附件1:
文山中学2013年推荐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元化考核选拔机制,使素质高、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的初中毕业生得到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按照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潍教字[20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推荐生77人。
二、报名条件:
(一) 特殊才能类: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1)自然科学类。尤其是在数学、物理单科具有特殊才能者。
(2)创新发明类。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县市级一等奖、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者,国家专利发明者。
(3)信息技术类。具有电脑软件制作、编程能力;参加信息技术奥林匹克分区联赛、电脑机器人比赛(足球机器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篮球)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县市级一等奖、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者。
(4)文学创作类。初中阶段有专著或小说及作品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且为第一作者。
(二)综合素质类: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1、综合成绩特别突出优秀的学生(班级前3名或学校前20名)。
2、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学校学生会主要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务、校报校刊的主编、社团主要负责人等有组织才能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初中学校推荐、公示后由初中学校统一到我校报名。
报名时间:
27日上午:北孟、下营、饮马、石埠;下午:都昌、卜庄,龙池、文山
28日上午:实验、奎聚、柳疃;下午:外国语、围子。
报名地点:设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②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初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授权发明专利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综合成绩优异和单科具有优势的需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③文山中学2013年推荐生申请表(可到我校网站下载)。
④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信(可到我校网站下载)。
⑤初中学校对推荐学生的评价排序汇总表(纸质、电子档)。
四、认定程序
1、综合测试:
(1)测试时间:5月4日上午8:00开始(综合测试);下午2:00开始(特殊才能展示)。考生需携带本人学籍卡参加测试。
(2)测试地点:文山中学实验楼。
2、资格确定:根据考生个人申报材料、特殊才能、所在初中学校推荐意见、综合测试成绩确定推荐生等次,A等(60人)、B等(20人)、C等(20人),获A、B、C、等次的考生具备我校推荐生资格,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获得推荐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推荐生录取: A等考生可破格录取为推荐生(不低于我校择校线)。B等考生从语数英综合素质中把最低的两科分别提高一个等级(若该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C等考生从语数英综合素质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若该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提高档次后达到我校统招线的根据剩余计划择优录取,录满77人为止,剩余考生不再享受提档照顾,按原始档次参加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的录取。
五、推荐生管理措施
1、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进入我校后,可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优先进入相关社团,优先选择辅导教师,特别是对于数学、物理单科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学校将安排专门辅导教师进行优生优培,重点培养,从而促进其特长发展。
2、学校将专门建立推荐生成长发展档案,进行单独管理,在学习、生活上提供便利,特别培养,使其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和特长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突出。
附件2:
昌邑市文山中学
2013年艺体特长生专业招生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潍教字[2013]7号)文件精神,根据昌邑市教育局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计划从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62人,其中美术12人(统招10人),音乐18人(统招15人),体育32人【篮球:8人(统招6人);手球:10人(统招8人);田径14人(统招12人)】。
二、报名及考试
1、报名及专业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安全科统一安排。
2、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我校《专业合格证》,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及相关材料于办理报名手续。
三、录取办法
1、艺术(美术、音乐)专业
根据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适当缩减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2:5:3的比例确定A、B、C三个等级,发给《文山中学美术(音乐)专业合格证》。
专业成绩确定为A等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超过三个E且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不能出现E等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超过三个E(含三个E)或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出现E等的则专业成绩自动降为B等级,同B、C等级考生一起根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为B、C级的考生,录取档次达到统招生标准的,同样享受统招生待遇。
2、体育专业
按专业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按1:1.5 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若报名人数不足或专业成绩较差,将适当调整各项目人数),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分A、B两个等级,发给《文山中学体育专业合格证》,A级指标:篮球6人、手球8人、田径12人(根据不同项目、男女比例及专项成绩优劣统筹考虑确定)。
专业成绩为A级的考生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必须有成绩),享受统招生待遇。
专业成绩为B级的考生依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专业成绩等级分专项按序综合录取。
3、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艺体生继续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说明:艺体特长生入校后学校将签订协议书,单独管理,根据特长重点培养,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才能,锻炼提高学生的艺体素质。
附件3
昌邑市文山中学
2013年招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潍教字[2013]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潍教字[2010]5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综合素质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认定标志性成果的范围
学生综合素质认定的主要依据是考生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即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由考生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主要包括:
1. 初中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4.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成果,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成果。
5.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节、中学生运动会与体育比赛的获奖证明。
6.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化节、文艺汇演、摄影展、演讲比赛、书画展、征文比赛的获奖成果;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艺术作品等。
7.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诗文诵读”及“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文章等。
8.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校报校刊的主要负责人、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演出的优秀节目主持人的证明材料。
9. 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成果。
10. 其他各项能反映自身素质的实证性材料。
11.有特殊才艺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专门组织的才艺展示。
二、综合素质认定程序
1.初中学校将考生标志性成果及等级公示5天确认后,5月16—17日将考生的学生成长记录册、考生的标志性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并装入考生档案袋报送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以考生本人成果袋中所装标志性成果为准,同时报送该初中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表(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档),在标志性成果一栏要详细注明考生所获得的标志性成果。
3. 学校综合素质认定委员会依据初中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考生的各项标志性成果收集、整理、确认、审查无误后,将考生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原件)退还考生。
4. 根据报考我校学生的总体情况和《考生综合素质认定标准》,按A、B、C、D、E五等进行认定,其中A等不超过报考我校考生总数的30%、B等不超过50%、C等不超过10%、D等不超过10%、E等将严格控制。初中学校评价为“优秀”的考生,原则上不认定为B等以下。
5. 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结果,经学校认定委员会及教育局审核后,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同时委托初中学校进行公示(5月21-24)考生若有异议,可于5月24日带学籍卡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复议。
6、认定结果无异议后,5月25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三、综合素质认定标准
1.初中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认定为“优秀”;“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4分的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认定为A等:
(1)获得县级以上“三好”、“优干”荣誉称号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奖励成果者。
(3)有多项其他类标志性成果者。
2. 初中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认定为“优秀”;“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4分;有一项以上标志性成果的考生,将择优认定A等。
3. 初中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认定为“良好”及以上;“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3分以上,将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择优认定为B等;初中学校评价为“优秀”的考生,原则上不认定为B等以下。
4.“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2分以上,初中评价为“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择优认定为C等。
5、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认定为“良好”或“合格”但无任何标志性成果者,综合素质可认定为D等。
6、综合素质认定为E等的标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说明:
1、当各等级认定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按比例认定各等级。
2、在对初中学校颁发的各种证书进行确认时,将不简单的以证书个数多少作为认定的标准,对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以及学校实施“五个一”工程等颁发的证书可直接作为认定的条件之一,初中学校颁发的其它证书可作为参考,艺术等级考试等级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3、按要求综合素质评价A等不得超过报考我校考生总量的30%,所以可能会有部分被初中认定为“优秀”的学生按标准只能认定为B等。
昌邑市文山中学
201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