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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一中2013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潍教字[2013]7号)和昌邑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依据学校办学特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精神,坚持高中招生多次考试、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等级录取的考试、选拔方式。关注学生的个性、潜能和特长,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有利于新课程顺利实施,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计划

 

推荐生

普通生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特长生

合计

统招生

82

1271(含推荐生)

12

17

25

50

1375

择校生

 

264

3

3

5

 

275

小计

82

1535(含推荐生)

15

20

30

50

1650

 

   三、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 4月25日~ 4月30日,根据《2013年昌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2日~15日

   四、录取标准及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昌邑一中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的是学校录取、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由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操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提前录取信息特长生(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中考),然后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按推荐生、普通生、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分别录取。先录取推荐生,然后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2、录取下限。为维护教育公平,避免出现初中学校之间指标生录取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设置了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具体要求是:指标生录取条件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统一调出,作为统招生计划指标。

3、等值置换。综合录取过程中,采用语数英综等值、理化体等值、生政史地实验等值的原则。即:语数英综可等值置换;物化体可等值置换;生政史地实验可等值置换。

(二)录取的必备条件

1、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明显残疾,生活能自理。

(三)录取标准

1、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档次:

     组别

   科目

档次

综数英语

理化体

生政史地实

4A

2A1B

5B

3A1B

1A2B

4B1C

2A2B

3B

3B2C

1A3B

2B1C

2B3C

4B

1B2C

1B4C

3B1C

1B2C

5C

2B2C

3C

4C1D

1B3C

3C

3C2D

4C

2C1D

2C3D

3C1D

2C1D

1C4D

十一

2C2D

1C2D

5D

十二

1C3D

1C2D

4D1E

十三

4D

3D

3D2E

十四

3D1E

2D1E

2D3E

十五

2D2E

1D2E

1D4E

十六

1D3E

3E

5E

十七

4E

3E

5E

(2)说明:

①所有档次的指标是指该档的最低指标。

②各档次指标是指同权重学科的平均等级,例如,语数英综等级3A1C相等于三档的2A2B。

③档次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综、数、英、语、理、化、体、生、政、史、地、实验依次排序。例如:考生A、B的综、数、英、语的等级依次是AABB和ABBA,则A考生的名次列前。

④录取时从一档开始按顺序录取,满计划为止。

⑤凡录取的考生,符合潍坊市教育局建籍规定的,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

2、信息特长生招生和录取方案:见附件一.

    3、推荐生录取方案:附件二

    4、艺体特长生招生与录取方案:见附件三

五、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根据《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潍教字[2013]7号),我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特制定2013年高中招生综合素质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认定标准与依据

1. 初中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 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3.“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4.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成果,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成果。

5.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节、中学生运动会与体育比赛的获奖证明。

6.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化节、文艺汇演、摄影展、演讲比赛、书画展、征文比赛的获奖成果;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艺术作品等。

7.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诗文诵读”及“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编印的正式书刊上发表的文章等。

8.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校报校刊的主要负责人、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演出的优秀节目主持人的证明材料。

9. 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成果。

10. 其他各项能反映自身素质的实证性材料。

11. 有特殊才艺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专门组织的才艺展示。

(二)综合素质认定程序

1. 初中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成长记录册、考生的标志性成果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确认后,报送我校。

2. 认定委员会对所有考生的各项标志性成果收集、整理、确认、审查无误后,做好登记,并将考生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只留复印件。

3. 根据报考我校学生的总体情况,按A、B、C、D、E五等进行认定,其中A等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30%、B等不超过50%、C等不超过10%、D等不超过10%、E等将严格控制。

4. 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结果,我校将委托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作为录取的依据。

(三)考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1. “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4分的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认定为A等:

(1)获得县级以上“三好”、“优干”等荣誉称号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奖励成果者。

2.“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4分,初中评价为“优秀”且有一项以上标志性成果的考生,将择优认定A等。

3. “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3分以上,初中评价为“良好”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择优认定为B等;初中学校评价为“优秀”的考生,原则上不认定为B等以下。

4. “人生规划课修习成绩”为2分以上,初中评价为“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择优认定为C等。

5. 其他考生认定为D等或E等。

   六、特殊考生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或地级市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5.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于4月30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除独生子女考生及听力残疾考生外,其他特殊考生均须填写《2013年昌邑市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人员签字后,于5月10日前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在初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七、收费

学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按照潍坊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统招生只收学杂费,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八、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具体领导下,我校成立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机构,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景和  伊胜广

副组长:朱建周  孙永胜 

成  员:于子芹 彭建设 刘修涛 刘金城 刘焕文 王建国 李世涛 朱立宏

(二)领导小组下设八个机构

1、招生办公室:

组  长:朱建周

副组长:王建国

        成  员:张作言 于超志 刘明焕 赵鲁

2、宣传组:

组  长:于子芹

副组长:刘焕文  张晓芬(网站宣传)

成  员:史涛 韩艳青

3、认定委员会

 组  长:张景和

 副组长:朱建周  彭建设

 成  员:王建国 张作言 刘明焕 徐安祥(市人大)刘春明(家委会代表) 韩同坤(家委会代表) 刘书坤(社区代表)、李松玉(家委会代表)

4、纪检组:

组  长:伊胜广

 成  员:肖其波、郭法安(监察局)、 赵涵(市政协)、

         马昊亮(社区代表)

5、艺术特长招生小组:

   组长:彭建设

   成员: 刘焕文 刘顺常 安芳 张磊红

6、体育特长招生小组:

   组长:孙永胜 

   成员:李世涛 贾洪伦 姜伟波 孙英俊  宋恒文 徐日辉 高鸿翔 王有辉

7、初中体育考试小组:

   组长:孙永胜 

        副组长:彭建设

   成员:李世涛 等体育部成员,各处室有关人员

8、联系人:王老师:13863628269

刘老师:15063687501

陈老师:15963452590

刘老师:13615362716

李老师:13792635935

9、(三)组织机构的职责

1、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为招生录取提供准确的材料与数据及招生、录取期间的日常事务,同时负责接待家长、社会的来访。

2、宣传组:通过学生、学生家长会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3、认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不超过1/3)、教师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负责对招生实施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的认定标准、推荐录取学生的条件、对考生特殊才能展示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进行认定,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纪检组:由学校领导和德高望重的教师与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5、招生小组负责各专业招生的准备、组织、考试、录取、上报。

6、咨询室:负责解答有关咨询事宜。

     该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昌邑一中招生办,如有与教育局招生精神不符地方,则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2013年4月17日

附件一:信息特长生招生与培养方案

      2013年昌邑一中信息特长学生招生及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

根据《潍坊市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潍教字[2013]7号)和昌邑市教育局2013年招生精神原则上面向昌邑本市招收50名信息特长生,学生须具备三个条件:1、数理思维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2、具有信息技术学习爱好和兴趣;3、具有一定的编程能力和学习能力,在信息学奥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招生方式:

    1、报名:

 (1)、报名方式: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初中学校统一报名,需交个人报名表和学校汇总表(表格下载:昌邑一中网-招生)。

<!__[if !supportLists]__>(2)<!__[endif]__>、报名时间:4月27-28日

           报名地点:教育局基教科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如有获奖证书则可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测试时间:5月4日上午8:00__11:00综合素质测试

                          2:30__4:30  信息学测试

3、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信息技术。

4、录取方式:审定资格,依据测试成绩高低(成绩以等级呈现)确定录取名单,录取50人。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中考,作为统招生对待,提前编班,独立培养,实行基于网络化下的教学模式,促进知识加特长能力的整体提升。

    5、公示备案。学校应将确定的信息特长生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方可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6、招生机构 :昌邑一中特长生招生委员会(设立四个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张景和

              副组长:郭世林(教育局)、朱建周

   (2)宣传组:组长:于子芹

                副组长:刘焕文

                成员:史涛、韩艳青

   (3)纪检组:组长:伊胜广

         副组长:肖其波、郭法安(监察局)、 徐安祥(市人大)、

         赵涵(市政协)、刘书坤(社区代表)、李松玉(家委会代表)、 

         马昊亮(社区代表)

(4)工作组:组长:朱建周

             副组长:王德前(教育局)、刘修涛、刘金城

             成员:刘焕文、王建国、闫昭斐、于超志、刘明焕

 三、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在信息技术特长的培养过程中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提高信息学科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动手操作的能力,让学生学会自主创新,并能联系生活实际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为重点高校输送优秀的信息技术方面的特殊人才,为学生的成才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学生真正成为特长突出能力出众的优秀人才,从而实现以信息技术学科为突破点,带动其他特色项目发展的学校发展目标。

    (二)特长生培养领导小组:

      组长:张景和

      副组长:朱建周、刘修涛、刘金城

      成员:王建国、陈立军、李刚太、闫昭斐和其他相关学科教师

    (三)主要任务:

    (1)通过特长生培养计划的实施挖掘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发挥,使学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2)引导教师彻底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实现学生成才和教师评价的多维发展。

    (3)鼓励、关注、培养在信息方面出类拔萃的学生,使他们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能够不断进步,促进我校特色品牌战略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四)培养方式:

    1、组建信息特长生社团,单独建立特长生培养档案,优先享有学校优质教育资源。

2、创设适合学生自主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特有的网络教育资源,给学生自由的充分的发展空间,教师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及时给予学生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在信息技术课上随堂对特长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在有难度的知识技能方面给他们发表见解,展示能力的空间,并根据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适当地增加具有一定梯度的题型,以实现能力的提升。

    4、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信息技术活动:按照教学有特色、学生有专长的思路,突出信息技术教育的位置,本着普及提高的原则,在加强信息课堂教学的同时,通过办校园板报,建班级画册等形式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信息学科素养。

5、激发学生信息技术学习的情趣,丰富学生的学科知识,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实践能力为主线,注重学生多种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和完善信息技术特长生的培养措施,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

    6、组织参加各种活动,为特长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让特长生成为校园明星,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以吸引并激发更多学生的发展兴趣,突出他们的个性特长。

<!__[if !supportLists]__>7、<!__[endif]__>培养新信息特长生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互相学

习共同提高。

                                                

                                                      昌邑一中

                                                   2013年4月17日

附件二:昌邑一中2013年推荐生招生与录取方案

       昌邑一中2013年推荐生招收与录取方案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一是指在初中学校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等职务的学生;二是综合成绩在班级前3名或在学校前20名。

2. 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根据新课程背景下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可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条件及特殊才能学生的发展方向, 2013年招收四类特殊才能学生:创新发明类、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类、文学创作类。

(1)创新发明类。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县市级一等奖、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国家专利发明者。

(2)科技类。电脑机器人比赛(足球机器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篮球)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县市级一等奖、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自然科学类。数学、物理学科单科具有特殊才能者。(有成绩证明)。

(4)文学创作类。初中阶段有专著或小说及作品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且为第一作者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初中学校推荐、公示后,初中学校统一报昌邑一中招生办公室。

报名时间:4月27-28日

报名地点:教育局基教科。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②学生本人对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500字以内,A4纸,考生本人手写)。

③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初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收后原件带回)

④昌邑一中2013年招收推荐生报名表(通过昌邑一中学校网站下载)。

⑤初中校长实名推荐信,推荐信中需明确学生在校的基本表现及推荐理由。

⑥初中学校对推荐学生的评价排序汇总表(综合素质强和特殊才能分别汇总)。(将电子版用U盘一并报昌邑一中招生办公室)

<!__[if !supportLists]__>3.<!__[endif]__>测试时间:5月4日,上午:8:00-11:00综合能力测试;

                        下午:2:30-4:30特殊才能测试和面试。

(三)、选拔录取办法

 1.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景和 伊胜广

副组长:朱建周 孙永胜 于子芹

成  员: 肖其波 彭建设 刘修涛 刘金城 刘焕文 史祥义 王建国

         陈立军 李刚太 闫昭斐

  招生办公室:

 主  任:朱建周

         副主任:于子芹、彭建设、刘修涛、刘金城、刘焕文、王建国

(2)专家组

上级业务部门专家、高中和初中专家型教师、社会知名专家和家长代表等。

(3)纪检组

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昌邑市纪检组领导。

   2、工作程序

(1)招生组将考生所报名领域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对考生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对综合素质优秀和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上午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3)专家组查阅学生以前取得的成绩证明。

(4)专家组打分、汇总。

3、确定名单

录取原则:依据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7号)关于普通高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学生发展潜质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初中学校排序名次、参考以前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发合格证名单。对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推荐生颁发A证65人、B证45人、C证40人。获A证的学生作为统招生破格录取(但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不低于昌邑一中择校线),获B证的学生从语数英综合素质中把最低的两科分别提高一个等级(若该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获C证的学生从语数英综合素质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若该组合全为A,则该组合不做调整),提高等级后若达到我校的统招线则根据剩余计划人数择优录取,若达不到统招线则该证作废。提高档次后进行推荐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剩余考生不再享受提档照顾,按原始档次参加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的录取。

所有获得合格证的推荐生必须参加昌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于最终确定为推荐生的考生,我校将采取一定的措施,优先享受学校的优质资源。

4、公示备案

昌邑一中将确定的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照顾录取政策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5、纪检监督

纪检组对初审、面试和测试、录取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昌邑一中

                                              2013年4月17日

附件三:昌邑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与录取

            昌邑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与录取方案

一、2013年招生计划:音乐15人 美术20人  体育30人

二、艺术特长生录取

1、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据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人数(如报名人数不足或专业水平整体较差则适当调整该比例),按照入围人数2:5:3的比例确定A、B、C三类合格证发放人数,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参加昌邑市高中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美术专业。专业合格的美术特长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直接认定A级6人,再按专业成绩认定15名B级,认定为C级9名,其余认定为D级。

  音乐专业。专业合格的音乐特长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直接认定A级5人,再按专业成绩认定11名B级,认定为C级7名,其余认定为D级。

   3、考查方式:美术、音乐分类考查,最后以等级呈现。

   4、录取方式。确定为A等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超过三个E且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不能出现E等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超过三个E(含三个E)或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出现E等的则专业成绩自动降为B等级,同B、C等级考生一起根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择优录取,录满计划数为止。未被录取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参加普通生录取。D级不具备专业特长生资格。

三、体育特长生录取

<!__[if !supportLists]__>(1)<!__[endif]__>按专业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名额,若报名人数不足或专业成绩较差,将适当调整各项目人数。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参加昌邑市高中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__[if !supportLists]__>(2)<!__[endif]__>A等指标:共计25人,其中男子排球5人,女子排球5人;投掷5人,中长跑2人,短跑跳跃8人,其它指标6人。以上各类指标均为计划数,实际录取还要依据生源情况统一权衡,以确保生源质量。

   (3)体育特长生根据A等计划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认定为A等。如果同类项目专业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人数达不到A等指标数额的,则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指标数额择优认定为A等,参与优先录取(文化课每科必须有成绩)。A等体育特长生同全市统招生等值对待。

不能优先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按分别认定为B、C、D三个等级,认定为B级的分项目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B档录取不足时,再在专业成绩为C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择优按计划确定统招生和择校生。D级不具备专业特长生资格。

说明:1、艺体特长生入校后学校将签订协议书,确保参加相关专业学习与训练。2、若艺体特长生中的择校生,其文化课档次高于普通生,也不享受普通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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