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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善人

无论你是不是个爱好读书的人,我敢说,“揶巴”作为一个词组抑或称呼,在任何典籍当中,都是不易被翻检到的。因它本属方言一类产物,意思除了形容某人先天智商有缺之外,还有原本正常的某个人,蓦然遭遇了根本就无法排遣的闹心事情,而导致脑袋当中那几排原本松紧适度的弦,“嘣”的一下子断了几根。于是,整个人言行颠倒,举止失措的全乱了套。

 

大众看了,觉得好比“羊群里蹦出个驴”一般突兀。迥异于常人的形状,自然沦为被揶揄的对象——类似口吃者常被称作“结巴”同样的意思,甭管本人愿不愿意吧,便只好做了尘世当中的一个“揶巴”。

 

“揶巴”们看似物我两忘,宠辱不惊的样子,然而多为一口吃喝“感冒”。街面之上,见其颠三倒四地来了,有“经验”的闲汉就立刻兴奋起来。即便咬剩下的半个苹果或者梨子,也能够诱引那个懵懵懂懂的人儿咿咿呀呀地舞唱一番。闲汉们有时候甚至能够在逗弄“揶巴”之时,欢笑到过头竟至于闪腰岔气。他们潜意识当中显然觉得,自己眼下的光景儿,相比眼前这个疯疯魔魔舞旋着的人,那感觉真是强到天上去了。即便早年大清朝后期那些纨绔的八旗子弟们,其提笼架鸟之乐,亦需费些银两,是故不见得比逗弄“揶巴”快活多少。

 

“揶巴”们虽同属弱势群体,鉴于市井之中公认的几种恶行,除了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类大恶,不过是“打瞎汉(盲人)、骂哑巴、破寡妇门、挖绝户坟”之类不雅行为,所以闲汉们从不认为,时不时地耍笑一番,此类行为关乎什么善恶。即便孔夫子,似乎也并没有专门对此置评过些什么,实属无伤大雅。至于“揶巴”们是否会觉得伤了自尊,那是不必去过多考虑的。

 

未知何故,有句俚语道是“揶巴往北走”。验证过后,的确是的。麦收之前,自古称为“青黄不接”之季,好在天气大多和暖。离了家的“揶巴”们穿行街巷,尽管屡遭闲汉耍笑,然而历来不乏妇人们汤饭周济。即便时日渐凉青纱帐起,“揶巴”们一不小心迷糊进蜀黍地,东揪西扯几把,总有的吃。最尴尬的乃是霜降节气过后,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衣衫褴褛的“揶巴”们离了人烟,直往北去。走到广袤的滩涂,四顾茫然,结局多做了饿殍。见过的人说,一帮子野狗都吃红了眼睛,极少见有人家哭啼着跟寻。对某些本是同根生的同胞而言,此番想必是摆脱了累赘。

 

另有俗语道:十哑九聋,十聋九痴。痴是何意?亦即“半揶巴”之意,但显然程度轻些。还有一类,非聋非哑,反应迟钝而已。若遇了恶人,一样不受待见。譬如务工卖力得不偿失,赶集上店买几棵葱菜,都难免遭人盘剥。更有甚者,游逛途中被些“黑煤窑”、“黑砖窑”捉了去,沦为不见天日的黑奴。此类“揶巴”的好处,在于从不晓得生些闲气,所谓“难得糊涂”,堪比板桥郑燮之风骨,超然淡定得很。细想想,存身立世“境界”如此,即便称之为隐逸神仙都不为过了。

 

不知世上究竟有无“忘情水”之类药物。反正只要是凡夫俗子,几乎没有一人超脱于七情六欲之外,多为一个“情”字所牵缠,知名人士亦不例外。不然的话,“男神”之如刘德华,怎会曾经演绎过“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不伤悲”那么一首悱恻的歌呢?

 

某先哲有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市井中有一类因为用情过深而走火入魔的故事,版本可谓是俗不可耐了。

多年之前,数次见过邻村一位水灵灵的“小芳”,那是多么俊秀的一个村姑啊!只因与打小的青梅竹马订了婚,后来男方只是在行伍中提了个小小的什么中尉,便一脚踢开了曾经海誓山盟的对象。订婚固然比不得结婚,而其时在乡下见识中,这村姑漫长一段时间,头是抬不起来的。尽管说媒的可谓踏破门槛,一个想不开,还是成了“揶巴”。

 

嫁人之后,有数年之久,白天黑夜笑意融融地村内村外胡溜溜。那年一个雪夜,上了公路,遇车祸殁了。她娘痛彻心肺,咽气之前,竟咬着牙道:好哇好哇,天无绝人之路,“揶巴”了就啥也不知道了,闺女这是享福去了······

 

大千世界,人类如此,动物亦不例外。君不见有酒家饭馆为洗脱一个“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于是聘请了专业屠夫,当街设案,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杀羊屠狗的一幕么?那被屠之狗只因陪伴人类久了,灵性十足,故目睹同类血溅盆盎,莫不恐惧得魂飞天外,行人看了,觉得其筛糠受刑之状煞是惨绝人寰,不忍卒睹。还听得人说,竟然有剥皮之后复又苏醒,留下一张狗皮光溜溜地飞奔逃窜了的,后来不知所踪。此狗将会如何死去?简直骇人听闻,难以想象至极。

 

而羊除去面对天敌本能逃窜之外,哪怕于笼子里待屠之时,即便目睹另一只已被血淋淋地剥皮抽筋,看上去亦是木顿顿地置身事外一般淡定超然。大庭广众情境之下,似乎并不知晓血肉淋漓和身首异处竟为何物。如此分析,羊们当属动物之中的“揶巴”畜生。试想一番,佛氏设教,大旨之一在于“利乐有情”。然而世间“有情”一类,除非圣人,极少见视死如归者。倘若确实如此,窃以为“揶巴”们超脱了恐惧,亦并不见得有多苦。

 

人生天地间,不管来源于何处,苦难历来是个如影随形的魔鬼。而对一个正在遭受苦难的人施以援手,这大抵就是情感、善良和爱心这些褒义词语的来历。为了佐证自己的崇高品质,有人笑傲江湖,成就为“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好汉。有人买椟还珠,做了名垂青史的君子。更多的人在自家仓廪充实的境况之下,踊跃跻身为不吝“牛毛”,施粥舍饭的善人。

 

多年以前,我在一个有些偏远的地方供职时,正值元宵节前后,接连的白毛子风裹挟着飞雪。那几日,气温一度下降到零下十几度的样子。尽管办公室和宿舍中暖气整日热烘烘的,不意竟患了感冒,傍晚时分高烧起来。幸好那时已经风息雪霁,乘车去医院,落日余晖已然彤红,返照在视野中一片圣洁的大地上。经过一个村庄聚集区,透过蒙了一层薄霜的车窗,无意间往外瞥了一眼,蓦然见路旁隔离沟底白茫茫地坐着个人。

 

下车察看,纷乱的一堆玉米秸秆当中,正是一位看似中年的女性“揶巴”蜷缩期间。见人来了,目光依然空洞涣散。七长八短的“百家衣裳”,好在包裹得厚实,却也难以自控地打着哆嗦。据一位送来热汤饭的村中妇人说,女人春节之前就在此栖身,双腿瘫痪,动弹不得,也不知来自何方。至于为啥没有人将她移到村中安置,妇人含混说道:你没见电视上演过?即便有人倒在马路上,谁还敢去扶哇。

 

直到翌日傍晌,地级市的民政部门才来了辆车,终于将“揶巴”接走了。

 

而彻夜辗转,犹豫再三才打了那个匿名电话之前,我是经历了如此一番纠结的:其时的县级及以下行政区域,尚并无救助站之类公益机构。如果贸然将此番见闻报告给上级,无异于坊间戏谑“狗驼子拉油碾——出力赚了熊”的那一种行为,或许很快将会成为群体中的另类。而如果其时良知占据上风,抛却一切世俗的顾虑,为寒夜中、沟底下那位生死未卜的“揶巴”敞开两扇温暖的家门,自己又能够做到么?

 

设若“揶巴”是一面镜子,揽镜自忖,我非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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