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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民政局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国家地名工作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地名工作法治化建设迈向新台阶。为切实落实《条例》规定,保障《条例》顺利施行,市民政局多点发力,迅速组织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将新修订《条例》纳入局机关集中学习、业务培训,举行《条例》专题宣讲会,集体学习《地名管理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围绕地名管理范围、管理体制、地名命名更名规则、备案公告程序、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2.多方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广泛动员各镇街区、社区等积极投身《条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村委宣传栏等阵地,积极宣传推送相关政策规定,普及新修订《条例》知识。

3.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昌邑民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宣传,跟进解读《条例》;通过在机关单位、广场、社区等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折页,让更多人了解地名、关心地名,主动参与到地名文化保护中去,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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