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动态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期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期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对志愿者的鼓励表彰,充分展现我市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市文明办、团市委定期开展“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评选活动,每季度评选1期,每期评选10名,现就2022年第二期评选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昌邑市文明办、共青团昌邑市委

二、评选范围

凡在昌邑市范围内居住、工作、学习、生活,并经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都可参加“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评选。“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人选,倾向于从事一线志愿服务的普通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

三、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

4.在乡村振兴、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社区服务、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应急服务、大型活动、预防溺水等方面表现优秀,得到普遍认可。

四、评选方式

“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评选,每季度评选1期,每期评选10名。为扩大参与范围和影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推荐。个人自荐的,应由民政局备案的社会组织同意后方可推荐。同一参评人,只能由一个单位推荐。

本期评选,采取网络助力和小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推报结束后,主办方将在微信平台“昌邑青年”开通网络助力通道,每位参评对象,在获得200人的网络助力支持后,方可进入小组评审环节。小组评审环节,主办方将随机邀请各方面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最终评出“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

五、表彰激励

1.获评“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的优秀志愿者,将获得“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纪念证书。

2.主办方将对“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进行典型宣传,组织集中交流分享活动。

3.全市其他优秀志愿者表彰,优先从“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中选拔;潍坊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从“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中选拔。

六、有关要求

为确保评比的志愿服务属性,主办方将对参评人员真实事迹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有材料造假、冒用志愿者名义以及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情况的,将取消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同时取消推荐单位一年内参与志愿服务类评选的推报资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认真审核把关,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真正把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推荐上来,通过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请各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要求,将“昌邑青年志愿服务榜样”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按要求规范填写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团市委,电子版同时发邮箱。如推报1人以上,请注明顺序。

联系人:衣兰宁

办公地点:广电大厦1911室

电 话:0536—7212449

邮 箱:cygqt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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