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动态 昌邑市纪委监委处分朱春华、肖红磊、曹先智、侯克章4人

昌邑市纪委监委处分朱春华、肖红磊、曹先智、侯克章4人

近日,昌邑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四风”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职工朱春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朱春华任市原粮食局、原粮食储备中心管理督查科科长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实承储企业某商贸公司应急成品油实际存储量,导致该公司多次超标准领取应急成品油储备补贴。2022年3月,朱春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昌街道肖家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红磊履职不力致使扬尘污染被通报问题。2021年5月至同年6月,都昌街道肖家埠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红磊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村民在农田地里堆放渣土未予制止,且在都昌街办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后,清理不及时,被上级生态环保部门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肖红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人民法院柳疃法庭书记员曹先智违规接受宴请并索要礼品问题。2021年8月,市人民法院柳疃法庭书记员曹先智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后,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并索要礼品,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曹先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柳疃执法队队长侯克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2年1月,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柳疃执法队队长侯克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侯克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十九大以后,有的工作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有的作风漂浮、敷衍应付,有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严重背离了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暴露出个别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违规违纪心存侥幸,缺乏纪律规矩意识,在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引以为戒。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廉洁干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精准施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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